登录  
 加关注
   显示下一条  |  关闭
温馨提示!由于新浪微博认证机制调整,您的新浪微博帐号绑定已过期,请重新绑定!立即重新绑定新浪微博》  |  关闭

玫瑰公主之心瓣

岁月悠悠,总有一些人或事,让我们依恋、回味……

 
 
 

日志

 
 
 
 

《公告》各位圈子的管理者请进  

2007-05-18 00:22:52|  分类: 行云流水的日子 |  标签: |举报 |字号 订阅

  下载LOFTER 我的照片书  |

    首先,谢谢那么久以来,很多圈子对于玫瑰博文的欣赏、厚爱和推崇,很多文字都因为你们的推荐而得到更多朋友的阅读和评价,也正因为这样,让我认识了越来越多的真心交流、了解的朋友。

    近来,由于网易对圈子权限的一些变动,据说,每个博主可以加入将近50个圈子,我每天也越来越多的收到很多圈子发来的邀请。只是,玫瑰向来是特别挑剔的主,对于才建立圈子没几天,圈主本身文字并不多,圈子类别性质和我文字特点并不接近的圈子,我会选择拒绝加入。

    只是,随着我加入圈子的数量越来越多,我也发现,很多圈子的管理人员在管理文字上,往往只流于了一些表面的形式:点开文章,大致浏览一番,就贴个圈子图标签,或推荐,或宣传,算管理了事了,有些圈子图还特别大,甚至有许多圈子,图标里“请标上原创字样”的圈子说明,一并贴了上来。试问,我的哪篇文字没有特别注明了文章性质?这样的一概而论管理,在我看来,还不如不要管理。

    如果说,看文后,留个标记是为了说明你已经管理过的话,呵呵,那这样的管理不叫形式,叫啥呢?只是为了完成任务而粘贴一个图标,这样的管理谁不会啊。可以理解,很多这样回复的另一个目的,无非是为了给圈子做宣传,让别人来点击了。作为我来说,我从来不会去点了如此留在文章后面的图标,圈子的好坏和接受程度,不在于你留了多少图,很多时候,是和圈主的为人品德,还有管理人员的素质有关。

    对我来说,我更在乎那些用心来仔细阅读博友文字后,真诚留下观后话语的管理,哪怕他不贴圈子图,我都相信,这样的圈子一定是管理最完善、最尽职的。我不反对贴圈子图,但我希望管理人员不仅仅只是为了留个记号而进入文字的,如果你觉得对文字无话可留,我倒建议你们不用费功夫在我的博里留个管理轨迹,我不在乎你们是否来过,是否推荐我的文字,我更在乎你们是否用心来阅读了我用心而写的文字内容。

    这样管理模式的圈子,不是只有一个、两个。有几次,很多圈子管理人员在我文字后,如果只贴图,不发话,我都会一一留言,建议他们不用那么劳神来我的文字后留图证明已经管理或推荐过。作为一个圈子管理,我当然知道管理圈子的辛苦,同样,我对于我圈子的管理要求也是如此。所以,如果你真的在乎了你所付出的辛劳,不妨拿出宝贵的时间,去真正用心阅读你圈子里博友们那些好的文字,给他们一个最中肯,最实在的评语,这样的管理才是对得起大家加入圈子的一种真心回馈。

    所以,在此我声明,也建议各位进入点击我文字的圈子管理者:

    1、如果你看过我文字,觉得无话可说,没关系,关闭窗口,直接归类就行。我不关心这文字是否被你们圈子推荐了,只要你们尽职归类的文字,你的管理成果我依然可以看到。

    2、如果你看过文字后,想表明你已经阅读管理过了,OK,留下你看文后的意见,再贴上你圈子的图,只是,注意一下你圈子的说明,是否适合贴我文字下。(如果只有一个图标作为记号回复的,我会删除!)

    3、其实,只要你是从圈子里进入看我文字的,哪怕你就只是写上“推荐!”“喜欢!”这样的字眼,我都能了解,你们已经辛苦管理过了,在我的感觉里,比冷冰冰地只粘贴一个圈子图要好得多!

    不管你的圈子有多大,不管你的圈子在网易有多红火,多荣耀,多出名,我都不关心,也不在乎。我评价一个圈子的好坏,更多时候是从圈子的管理员身上去评判的,他们的管理态度,管理方式,管理技巧,更多的体现出这个圈子的优秀程度。

    “宁缺毋滥”始终是我为人做事的原则,要么不做,要做就不要当任务来完成,当形式来走过场。希望各位管理理解我这文字的深意,别只做流程化管理的“机器人”。如果你无法接受,没关系,知道你们也不在乎少我一个博友,而我当然也不会在乎少这样一个圈子,彼此都有权做出去留的选择。我的博客我做主,你的圈子你做主,既然双方无法达成和谐统一了,那么大家也不用那么费心费力地再勉强相处下去的。

    (有感于今天对于某个圈子管理方式提过建议后的争议!)

  评论这张
 
阅读(480)| 评论(73)

历史上的今天

评论

<#--最新日志,群博日志--> <#--推荐日志--> <#--引用记录--> <#--博主推荐--> <#--随机阅读--> <#--首页推荐--> <#--历史上的今天--> <#--被推荐日志--> <#--上一篇,下一篇--> <#-- 热度 --> <#-- 网易新闻广告 --> <#--右边模块结构--> <#--评论模块结构--> <#--引用模块结构--> <#--博主发起的投票-->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
页脚

网易公司版权所有 ©1997-2018